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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2021年农村供水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亭区2021年农村供水提质工程已经枣庄市山亭区城乡水务局以“山水农字【2021】14号”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山亭区石嘴子水库管理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潜在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结束,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山亭区2021年农村供水提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1眼,新建高位水池4座,铺设各类管道等。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质量检测标:对用于该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质量、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质量检测标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资格证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于2021年7月7日~7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标书费汇款凭证发送至slzbys@163.com(注明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8.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300.00元,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亭区石嘴子水库管理所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632-882367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建波 杨铄
联系电话:0531-66576240
电子邮箱:slzbys@163.com
 地    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Tags:山亭区2021年农村供水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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