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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 
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临沂市水利局、临沂市财政局以临水农〔2015〕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  位于费城街道办事处、新庄镇、石井镇、上冶镇四个乡镇,建设内容包含泵站工程、PE100级管道铺设、田间工程、拦河坝工程等。
3、招标范围
本次质量检测招标为1个标段。
质量检测标: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质量检测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质量检测经验,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员工。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5.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2若质量检测投标人与监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该检测标第一中标候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山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备案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1月13日~11月19日(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39-2117813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电子邮箱:slzb84@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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