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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大冶水库增容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莱芜市大冶水库增容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发规字【2015】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莱芜市莱城区大冶水库增容工程建设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大冶水库位于莱芜市莱城区口镇大冶村北,大汶河支流方下河上,是一座防洪、灌溉、供水、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流域面积163km2,现状正常蓄水位234.96m,有效兴利库容3089.1万m3
增容后,水库死水位221.69m,死库容86.8万m3;兴利水位236.46m,兴利库容3862.7万m3;5年一遇库水位236.46m,20年一遇库水位237.27m,防洪库容361万m3,100年一遇设计库水位237.93m,1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39.33m,总库容5519万m3
大冶水库增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抬田工程:抬田沿库岸总长度为31.6km,面积共1285.13亩;抬田防护工程包括植物防护、浆砌石挡墙防护及预制砼连锁块护砌。(2)道路工程:加高路为砼路面,总长2547m。(3)建筑物工程:改建电灌站7处;改建桥梁6座;加固桩号9+400处挡土坝1座。
3.标段划分
本次质量检测招标共分2个标段。
标段1:对施工1、2、3标段的工程内容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标段2:对施工4、5标段的工程内容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质量检测经验,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5投标人可兼投全部标段,但最多只可能获得一个标段的合同。
5.其他要求或说明
5.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2如质量检测投标人与对应监理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该检测标第一中标候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山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于2015年9月7日~9月11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319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芜市莱城区大冶水库增容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高长杰
电话(传真):0634-675724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向凤
电话(传真):0531-86953619
电子邮箱:slzb80@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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