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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东线枣庄市续建配套工程(滕州供水单元)泵站工程质量检测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枣庄市续建配套工程(滕州供水单元)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滕州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3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第二次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仅为泵站工程部分,分别为甘桥泵站、东满庄泵站、邢庄泵站共计装机容量3090KW。甘桥泵站位于干管桩号0+000 处,330 天运行,选用 4 台卧式双吸泵,单机装机功率为250KW,3 用1 备,总装机1000KW。东满庄泵站位于干管桩号6+174 处,330 天运行,选用4 台卧式双吸泵,单机装机功率为185KW,3 用1 备,总装机740KW。邢庄泵站位于干管桩号16+534 处,选用3 台卧式双吸泵,单机装机功率为450KW,330 天运行时运行2 台机组,35 天运行时运行1 台机组,总装机1350KW。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质量检测1个标段。
质量检测标:主要内容是对南水北调东线枣庄市续建配套工程(滕州供水单元)泵站工程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质量检测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质量检测经验,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参加质量检测投标人还应携带山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备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为单位留存1份复印件,投标人将所投标段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6月10日~6月16日(每天8:30~12:00,13:00~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1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滕州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宗士鹏        
联系电话:0632-561697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建波
联系电话:0531-86593695,86952689(传真)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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