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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港开发区防潮堤及神仙沟挡潮闸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第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营市东营港开发区防潮堤及神仙沟挡潮闸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鲁发改农经[2011]206号),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东营市海堤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D包、H包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招标第二次公告。
2. 招标范围
D包:混凝土结构防腐涂装。挡潮闸混凝土结构防腐涂装约15000平方米。
H包:路灯采购。10盏路灯(灯杆高12m,LED节能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D包: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加工企业;②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③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H包: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③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加盖CMA图章);④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上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包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包招标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8:3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关证件到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和平路35号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有关证件要求:D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H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产品检测报告(加盖CMA图章)、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东营市海堤管理处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864767027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倪新美
联系电话:0531-81932877  86952689(传真)
网    址:www.slzb.com
邮    箱:slzb77@163.com
监督单位:山东省水利厅、东营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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