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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复合土工膜及土工布、聚苯乙烯保温板、双组份聚硫胶(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胶东干线济南至引黄济青段工程、南四湖~东平湖输水与航运结合工程、鲁北段工程已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工程基金、银行贷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复合土工膜及土工布、聚苯乙烯保温板、双组份聚硫胶等材料(第一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胶东干线济南~引黄济青段工程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东省胶东输水干线西段的一个单项工程,需采购材料涉及包括明渠段工程、东湖水库、双王城水库、陈庄输水线路等四个单元工程,途经济南市、滨州市、淄博市和潍坊市。
南四湖~东平湖段输水与航运结合工程是连接胶东、鲁北输水干线并进而向天津和河北送水的纽带。需采购材料涉及包括梁济运河输水航道工程、柳长河输水航道工程两个单元,途经济宁市、泰安市。
鲁北段工程涉及聊城、德州两市的东阿、阳谷、东昌府、茌平、临清、夏津和武城7个县(区),横跨徒骇河和马颊河,于草屯附近进入大屯水库,全长175.224km。需采购材料涉及包括小运河输水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为工程所需复合土工膜及土工布、聚苯乙烯保温板、双组份聚硫胶的材料采购,具体计划采购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2 复合土工膜和土工布招标范围
(1)济南~引黄济青段:
济青标段1:明渠段工程采购量约为42.7万平方米,东湖水库工程采购量约为57.3万平方米;
济青标段2:双王城水库工程采购量约为65万平方米,陈庄输水工程采购量约为15.6万平方米。
(2)南四湖~东平湖段:
两湖标段1:梁济运河段工程采购量约为168.7万平方米;
两湖标段2:柳长河段工程采购量约为94.3万平方米。
(3)鲁北段:
鲁北标段1:小运河段工程施工标段1~标段3采购量约为149.1万平方米;
鲁北标段2:小运河段工程施工标段4~标段6采购量约为84.3万平方米。
2.3 聚苯乙烯保温板招标范围
(1)济南~引黄济青段:
济青标段3:明渠段工程施工标段4、7、9采购量约为22.2万平方米,双王城水库工程采购量约为6.1万平方米,陈庄输水工程采购量约为12万平方米;
济青标段4:明渠段工程施工标段3采购量约为12.4万平方米。
(2)南四湖~东平湖段:
两湖标段3:梁济运河段工程施工标段4~标段5采购量约为110.2万平方米;
两湖标段4:梁济运河段工程施工标段3采购量约为41.4万平方米,柳长河段工程采购量约为75万平方米。
(3)鲁北段:
鲁北标段3:小运河段工程采购量约为47.4万平方米。
2.4 双组份聚硫胶招标范围
济青标段5:济南~引黄济青段明渠段工程施工标段1~标段5采购量约为195.4立方米;
济青标段6:济南~引黄济青段明渠段工程施工标段6~标段9采购量约为100.7立方米,陈庄输水工程采购量约为50.8立方米,鲁北段小运河段工程采购量约为4立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复合土工膜和土工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质量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加盖CMA图章);
   (5)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无毒检验报告;
   (6)近三年来该产品在水利工程中具有使用业绩(以供货合同为据);
   (7)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8)土工膜必须采用吹塑生产工艺;
(9)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10)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3.3 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质量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加盖CMA图章);
   (5)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无毒检验报告;
   (6)近三年来该产品在水利工程中具有使用业绩(以供货合同为据);
   (7)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8)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9)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3.4 双组份聚硫胶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
   (3)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质量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加盖CMA图章);
   (5)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无毒检验报告;
   (6)近三年来该产品在水利工程中具有使用业绩(以供货合同为据);
   (7)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8)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9)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3日至5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8:3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和平路35号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闫德强
联系电话:0531-86974043
传   真 :0531-86593645
网    址:www.sdnsbd.gov.cn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 人:倪新美
联系电话:0531-81932877  86952689(传真)
网    址:www.slzb.com
邮    箱:slzb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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