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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科学研究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科学研究试验项目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以“鲁发改重点〔2017〕1412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科学研究试验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是国务院确定实施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位于南四湖湖东堤东侧,共涉及济宁市微山、邹城和枣庄市滕州、薛城等4个县(市、区)。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国函〔2009〕134号),对湖东滞洪区进行防洪工程和安全工程建设,为蓄滞洪区安全和有效启用创造条件,保障淮河流域防洪安全和蓄滞洪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科学研究试验,主要研究内容为:湖东滞洪区洪水演进三维仿真及人员避险转移风险模拟、安全监测技术研究与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科研院所、设计单位、高等院校或者有相关科学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3日至6月27日(每天8:30~11:30,13:30~16:30),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3.2项中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济南市和平路35 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41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其他要求或说明
5.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训诗                     
电 话: 0531-66895770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志坤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swzb211@163.com                       
 
Tags: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科学研究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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