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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购3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政务[2016]99号”文批复,招标人为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工程采购3标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数量,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标段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网、加压站建设、村内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采购3标: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采购3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生活饮用水净水设备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测试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近5年同类业绩2个及其以上,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如采购、施工投标人与监理或检测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或管理关系将不能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和说明:
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4.2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参与采购标的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1日(上午08:30:00~11:30:00,下午14:00~16:30:00北京时间),山东省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39-211711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敏  田淑花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
电子邮箱:swzb84@163.com
 
Tags:费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购3标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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