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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邑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水利局以“临发改农经[2014]146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平邑县农村饮水安全新增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货物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平邑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道土方开挖、管道安装、管道回填、附属构筑物施工及全自动一体化净水设备安装等设计图纸批复内的相关内容。
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1:平邑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标段2:平邑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标段3:平邑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标段4:全自动一体化净水设备及安装—昌里、涝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管材、管件采购标投标人要求必须是有生产PE管材管件能力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国标,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
4.2全自动一体化净水设备及安装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生产全自动一体化净水设备的能力,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对水质浊度、细菌总数等106项指标及防腐卫生标准要求。近二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标主要产品的原厂授权函,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省级以上水利部门产品认证备案。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3月7日~3月11日(8:30~11:3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农村饮水安全新增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庆
联系电话:0539-42119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志伟
电话:0531-86952689
电子邮箱:slzb79@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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