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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鉴于《山东省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鲁水汛旱字[2014]28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潍坊青州市和泰安泰山区2个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因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家数,受青州市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局和泰安市泰山区水务局的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山东省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标段7和标段10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在潍坊青州市和泰安泰山区2个市(区)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预警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应急保障系统等补充完善,购置与安装调试各类硬件设施,与原有系统进行整合以及项目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此次招标共分2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7:潍坊青州市简易雨量报警器、简易水位站、自动雨量站、水位站、视频(图像)站、无线预警广播、视频监控系统等建设,简易报警设备、应急救援工具等购置。
标段10:泰安泰山区简易水位站、自动雨量站、视频(图像)站、无线预警广播、视频监控系统等建设,视频会商系统延伸到乡镇建设及安装调试,简易报警设备、应急救援工具等购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 2009年以来独立实施过3个及以上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并以非工程措施建设集成为主的成功案例,且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需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和初步验收证明文件等)
3.3 投标人提供的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雨量器、水位计、RTU)及调频广播发射机需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视频监控设备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同时水雨情监测、预警广播等设备需通过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的专业测评。
3.4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保障能力,在山东境内设有专业售后服务中心或在保修期内接到维修通知能够确保5小时内抵达现场。
以上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损失将由投标人承担。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明材料(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4项中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12月27日~2014年12月31日(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6.1招标单位:
潍坊市:青州市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局;
泰安市:泰安市泰山区水务局;
6.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晓鹏  王志伟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86952689(传真)
电子邮箱:slzb76@163.comslzb79@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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