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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招标(第四十四批)莱山段和牟平段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经原省计委鲁计重点[2003]1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山东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莱山段和牟平管道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第172标段:莱山段(桩号0+820~9+173及12+218.7~17+387)输水管道工程施工。包括管槽开挖及回填、PCCP管和螺旋钢管安装、阀门及附件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等。
第173标段:牟平第一段(含高新区段,桩号0+000~7+870)输水管道工程施工。包括管槽开挖及回填、PCCP管和螺旋钢管安装、阀门及附件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等。
第174标段:牟平第二段(桩号7+870~18+950)输水管道工程施工。包括管槽开挖及回填、PCCP管、螺旋钢管和玻璃钢管安装、阀门及附件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等。
第175标段:牟平第三段(孟良口隧洞出口处至星石泊泵站桩号22+752~26+984及星石泊泵站至卧龙暗渠桩号0+000~9+950)输水管道工程施工。包括管槽开挖及回填、PCCP管和螺旋钢管安装、阀门及附件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含复印件一份)、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于2010年5月4日~8日(8:30~12:0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现场查勘:定于2010年5月9日8:30,在烟台绕城高速公路杜家疃(机场)出口集合,车辆自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东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颜景栋
联系电话:0531-86974263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晶波
网址:www.slzb.com
邮箱: zbzx@slzb.com
电话:0531-819328778695268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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