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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金乡县东沟河18+522~27+303段治理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宁市金乡县东沟河18+522~27+303段治理工程已经省水利厅以鲁水发规字[2012]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金乡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由上级扶持及地方自筹的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东沟河是金乡县重要的防洪排涝河道之一,发源于兴隆乡张湾村南,流经兴隆、王丕、化雨、高河4乡(镇),在高河乡东夹村东汇入老万福河,河道全长32.5km,流域面积201km2。本次河道治理范围为东沟河桩号18+522~27+303(兴隆乡张湾村南入莱河处)共8.78km险工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河道疏挖8.78km,两岸堤防填筑17.56km,新建涵洞9座,维修加固桥梁2座,改建桥梁1座。
监理为一个标段:对金乡县东沟河18+522~27+303段治理工程施工和保修期进行全面监理。
施工为二个标段:
标段1:东沟河18+522~22+700段治理工程,全长4.178km。
标段2:东沟河22+700~27+303段治理工程,全长4.603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施工潜在投标人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9月17日~2012年9月21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时间:2012年9月21日上午10:00,集合地点:金乡县水务局。车辆及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乡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孙劲国
联系电话:0537-877040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斌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  86952689(传真)
电子邮箱:slzb78@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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