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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1标、监理1标、质量检测1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齐河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德州市水利局和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水农〔2020〕31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齐河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设项目施工1标、监理1标、质量检测1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窗体顶端
本次招标为齐河县韩刘灌区、潘庄灌区骨干工程及末级渠系工程部分。韩刘灌区:衬砌总干渠6km,新建、改造引水口门62座,改建(维修)干支渠生产桥20座,新(改)建节制闸4座,改造测水量水沟渠3条。潘庄灌区:改造测水量水沟渠5条,新(改)建水闸5座、维修1座,改造渡槽4座,改造桥梁15座,配套改造引水口门12座。
窗体底端
本次招标为齐河县韩刘灌区、潘庄灌区骨干工程及末级渠系工程部分。
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
施工1标:齐河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项目初设批复(齐河县韩刘灌区、潘庄灌区骨干工程及末级渠系工程部分)全部内容的施工等。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 14.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400万以上项目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监理1标:对齐河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1标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保证金. 3.资质证书. 4.营业执照.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8.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9.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0.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质量检测1标:对齐河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1标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6.投标保证金.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融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1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监理1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信良好,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水利相关专业)、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3质量检测1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次招标全部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日08:30:00~2020年9月5日16: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售价¥600.00元/标段,其余标售价¥3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河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0534-5336210
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179号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向凤
联系电话:0531-86593695
电子邮箱:slzb80@163.com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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