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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东城新区引水工程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质量检测及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东城新区引水工程已经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东审服字〔2019〕234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河东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质量检测及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在临沂市河东区境内,主要内容为:渠道衬砌、河道开挖疏浚、修建防汛道路、改建沿途桥梁、管涵等。
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其中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为1个标段质量检测为1个标段,施工为1个标段
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对临沂东城新区引水工程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建设管理和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7.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0.投标人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11.代建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高级及以上)。
质量检测标:对临沂东城新区引水工程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施工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衬砌、河道开挖疏浚、修建防汛道路、改建沿途桥梁、管涵等施工。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400万以上项目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12.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3.投标人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的能力;
5.2质量检测投标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5.3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9本项目按照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质量检测及施工的顺序评审,如质量检测投标人与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施工投标人与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或质量检测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5.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标书款汇款凭证必须由单位账户汇款,否则不予确认。
6.3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领取电子发票。
    6.4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请自行下载。
6.5本项目质量检测及施工均采用电子招标,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采用非电子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dggzyjy.gov.cn/)、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dzzb.sdwr.gov.cn/)、《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http://www.slzb.com/)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0日08:30:00~2020年8月14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8.3参与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的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于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4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41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8.4招标文件售价: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质量检测标每标段¥500元,施工标每标段¥700元,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东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9-2932771
地    址: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守伟  王赏
联系电话:0531-86593694
邮   箱:sdslzb81@163.com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
网   址:www.slzb.com
Tags:临沂东城新区引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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