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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和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远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招远市水务局、财政局以招水务【2018】58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为招远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招远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和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远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属于蚕庄镇和辛庄镇城镇一体化集中供水工程的主干工程,工程规划通过铺设16.387km主管路,新建1座加压泵站,将城市自来水公司辛庄净水厂处理的城市自来水供到蚕庄境内,解决蚕庄镇39个村、1621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本次招标监理为1个标段,施工为1个标段。
监理标:对招远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施工标:招远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参与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4.2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28日下午14:3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格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施工标潜在投标人还需携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8年6月5日~6月11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套¥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远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联 系 人:孙燕飞
联系电话:0535-345236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琪
联系电话:0535-6086250
电子邮箱:ytswzb@163.com
Tags:招远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和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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