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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城市水文监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烟台市城市水文监测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烟台市水文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烟台市城市水文监测工程包括辛安河、沁水河、鱼鸟河、黄金河、凤凰山水库、虎岩潭水文监测工程施工,工程主要内容为城市水文测验基础设施及城市水文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安装等。
3.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施工标:烟台市城市水文监测工程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协调项目顺利建设的能力,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4.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4.4该工程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进行管理,投标企业应承诺严格遵守《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管理规定。
4.5根据《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得借用资质进行投标;报名时各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格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1月3日~1月7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到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综合部(烟台市芝罘区奇山南街6号西4楼综合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1月23日下午14:00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烟台市水文局
联 系 人:董恒圣
联系电话:0535-624326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琪
联系电话:0535-6086250
电子邮箱:ytswzb@163.com
Tags: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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