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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泗店镇罗河风沙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阳县泗店镇罗河风沙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2.27hm 2 。主要工程内容:翻土压沙202.27hm 2 ,新建水渠1979m,新建道路1198m,新建方塘6 座,新建过路涵16 座,道路防护林2396 株。
3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翻土压沙202.27hm 2 ,新建水渠1979m,新建道路1198m,新建方塘6 座,新建过路涵16 座,道路防护林2396 株。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本次招标先评审监理标段,如施工标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8月31日~9月7日(8:3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肖文
电话:1385489175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田淑花
电话(传真):0531-86952347
电子邮箱:sdslzb73@163.com
网址:www.slzb.com
Tags:宁阳县泗店镇罗河风沙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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