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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水利厅(鲁发改重点【2013】1219号)批复,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烟台市牟平区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第一期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高陵水库位于牟平城区西南15km、高陵村南200m、辛安河中上游。是一座集防洪、城市供水、农业灌溉、渔业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工程于1970年8月开工建设,1974年6月完工。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60km2。“三查三定”核定水库总库容5400万m3,兴利库容3500万m3,死库容126万m3。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等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3.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标段1:新建水库管理房及变电室等工程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烟台市水利局办理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备案登记。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4.4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近三年类似业绩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5年8月10日~8月14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其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牟平区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曲强
电话:0535-42367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鹏
电话:0531-81932875
网址:www.slzb.com
电子邮箱:slzb7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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