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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沂水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经临沂市水利局以“临水农[2014]62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沂水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施工及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临沂市沂水县。
本次招标共为3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采购1个标段。
2.1监理标:对沂水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2.2施工及采购标:共2个标段。
标段1:沂水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施工;
标段2:沂水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管材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标段1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应具有省水利厅出具已办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收据、临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已办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证明,且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3.3标段2管材、管件采购标投标人要求必须是有生产PE管材管件能力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国标,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①施工及监理标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和省水利厅和临沂市水利局出具已办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收据(监理投标人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管材管件采购标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4年8月7日~8月13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双休日除外),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监理及采购标每套售价¥500.00元,施工标每套售价¥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查勘: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沂水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13562973143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晓鹏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传真)
网    址:www.slzb.com
Tags:沂水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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