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复航工程水文设施建设(东营段)-施工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小清河复航工程水文设施建设已经山东省交通厅以《关于小清河复航工程航道、船闸及水利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鲁交建管[2019]18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山东省水文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小清河复航工程水文设施建设涉及济南市五龙堂、柴庄闸水文站、滨州市博昌桥、魏桥、水牛韩闸水文站建设、淄博市岔河水文站、东营市王道闸、石村(二)水文站,4市8处水文站。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小清河复航工程水文设施建设东营市石村(二)、王道闸水文站建设。
施工标:
标段内容:
小清河复航工程水文设施建设东营市石村(二)、王道闸水文站建设。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7.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8.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9.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10.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2.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3.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4.投标保证金.
3.规模
2处水文站
4.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
6.1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说明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 17:00:00~2023年3月21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 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标售价0元(汇款凭证窗口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即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水文中心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舜世路1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0531-67619761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伟、许宝友
联系电话:0531-86593698
电子邮箱:slzb96@163.com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4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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