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为“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缴纳针对本项目的60万元纪律保障金(含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主要人员管理等),对于有河砂资源的标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河砂资源和禁止采砂保证金50万元。以上保证金在开标前5日转入沂源县水务局账户(户名:沂源县水务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帐号:15250101040017371)。”
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款变更为: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缴纳针对本项目的60万元纪律保证金(含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管理)。对于有河砂资源的标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采砂保证金50万元,并应预交河砂资源出让费(按设计方量收取,详见招标文件)。以上保证金、出让费以现金方式在开标前5日转入沂源县水务局账户(户名:沂源县水务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帐号:15250101040017371)。
4、招标文件的获取:自2014年3月16日~20日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注: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招标人:沂源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项目建设处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0533-3236814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淑花 杨斌
网址:www.slzb.com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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