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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州市弥河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施工和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州市弥河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青州市弥河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监理、施工及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弥河拦河闸坝位于青州市弥河镇东南河村附近弥河上,控制流域面积1662.2km2,现状工程主要由溢流坝、副坝、电站(放水洞)、引水闸及护村坝等组成。本次工程建设任务为:拆除中间部分溢流坝并改建为拦河闸,两端溢流坝加固,副坝加固,拆除重建电站,完善工程观测、水文和管理设施等。
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
2.1 监理标:对青州市弥河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初设批复范围内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2.2施工标:拆除中间部分溢流坝并改建为拦河闸,两端溢流坝加固,副坝加固,拆除重建电站,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完善工程观测、水文和管理设施等。
2.3采购标:主要包括拦河闸、进水闸及电站出口闸的金属结构设备及启闭设备制作、运输及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3.3采购标投标人要求具有中型及以上平面钢闸门生产许可证和中型及以上卷扬式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业绩的独立法人单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监理和施工投标人携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10月23日~10月27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监理标、采购标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标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州市弥河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局
联系人:成爱军
联系电话:0536-32014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伟 
电话(传真):0531-86952689
电子邮箱:slzb79@163.com
网址:www.slzb.com
Tags:山东省青州市弥河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施工和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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