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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柴汶河龙廷段治理工程监理和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泰市柴汶河龙廷段治理工程已经省水利厅鲁水发规字【2012】124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新泰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柴汶河(龙廷段)是柴汶河上游段,中间建有东周中型水库,流经龙廷镇、汶南镇。本次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河岸护砌、浆砌石溢流坝改建等。
2.1 监理招标:主要包括新泰市柴汶河龙廷段治理工程河道初设批复所有内容的施工期和保修期全面监理工作。
2.2施工招标:本期施工招标为4个标段。
标段1:沙坡浆砌石溢流坝改建工程及溢流坝上下游河道两岸670m浆砌石护岸工程。
标段2:沙坡桥上下游河道两岸1045m浆砌石护岸及平子桥至沙坡桥上游河段2330m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标段3:苗西桥上下游河道两岸1790m浆砌石护岸及沙坡桥上游至苗西桥上游河段1970m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标段4:老莫旺桥下游河道两岸至龙廷桥上游河道两岸2310m浆砌石、植草砖护岸及苗西桥至龙廷桥上游河段2500m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3.2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每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10月8日~10月12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3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各标段每套招标文件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泰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邹忠海  陈振斌
  联系电话:0538-705515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乔守伟
网址:www.slzb.com
联系电话:0531-81932877 8695268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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