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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水务综合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利津水务综合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利津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利津水务综合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水厂2处、水库1处、管网监测点4处、水质监测点1处,管网GIS、抄表收费、供水热线、寻线及手机客户端系统。主要内容为①1处综合调度中心建设,包括调度中心大屏、服务器、解码器、工作站、交换机、UPS电源等硬件及业务综合应用软件系统平台的建设。②2处水厂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包括利津水厂和陈北水厂的运行数据(流量、压力、电流、电压、电量、PH值、浊度、出厂余氯等),采集水厂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停止、故障等)及水厂的视频监控信息。③1处水库信息及自动化的建设,包括水库出库泵站的运行数据(压力、水位、泵运行状态、变频频率、电量等),采集水库出库泵站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停止、故障等)及水库围坝的视频监控、语音广播功能。④4处管网信息化采集系统的建设,包括管网的压力、流量信息、设备状态信息等。⑤1套管网水质监测系统的建设,包括管网二氧化氯、余氯、浊度实时监测信息上传调度中心。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监理标:对利津水务综合信息化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及安装和保修进行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5.1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5日(上午08:30:00~11:30:00,下午13:30~16:30:00北京时间),山东省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津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奎东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向凤
联系电话:0531-86593695
邮箱:slzb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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