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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新建蓄水池工程及龙潭塘坝除险加固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新建蓄水池工程及龙潭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已经平邑县水利局、平邑县财政局以平水字【2015】89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蓄水池工程及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对龙潭塘坝溢洪道进行改造,采用曲线适用堰,末端挑流消能,2×3m拱涵工程及九间棚新建浆砌石蓄水池等设计图纸内的所有施工项目。
3.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上述招标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和保修全面监理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山东省固定投标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月10日~1月15日(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蓄水池工程及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徐向永
电话:1555093633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31-86952689
联 系 人:王志伟
网址:www.slzb.com
电子邮箱:slzb79@163.com
Tags: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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