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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陵县青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兰陵县青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已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汛旱字【2015】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兰陵县青龙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临沂市兰陵县青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青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自229省道桥至惠民庄北渡槽,河道治理长度4.37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墙工程4.72km,桩号5+740~10+110;新建防汛路3.76km,桩号5+740~9+500;新建排水涵洞6座,桩号5+750、6+480、7+100、7+560、8+200、9+245;改建朱柳屯生产桥1座,桩号7+346;新建溢流堰1座,原惠民庄水库坝址处。
3.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一个标段。
监理标:对临沂市兰陵县青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设批复全部内容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319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陵县青龙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贾瑞山
联系电话:0539-521157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向凤
电话:0531-86593619
电子邮箱:slzb80@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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