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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庄里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枣庄市庄里水库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农经[2014]718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新建庄里水库位于山东省南四湖湖东地区十字河流域,处在枣庄市的滕州市和山亭区境内,坝址位于滕州市羊庄镇西江村和前台村北的十字河上。
庄里水库具有供水、防洪、灌溉等综合功能的大(2)型山区水库,总库容1.3296亿m3, 相应的2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118.89m;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16.70m,兴利水位114.56m,兴利库容0.8亿m3,死水位101.32m,死库容0.07亿m3。本工程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中大坝、溢洪道、北放水洞、南放水洞等为2级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3.标段划分
本项目监理共1个标段,对枣庄市庄里水库工程施工以及水保、环保工程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水保、环保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信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7月11日~7月15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其他说明:
2015年7月15日上午10:00在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集合勘现场,自备车辆,费用自理,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是否进行现场查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水利报》、《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淑花  杨斌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  86952689(传真)
网    址:www.slzb.com
 
  
Tags:山东省枣庄市庄里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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