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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建设和管护)项目第二批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建设和管护)项目第二批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和山东省财政厅以鲁水农字[2014]15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水利服务中心、临沂市河东区汤头水利服务中心、临沂市河东区汤河水利服务中心、郯城县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和临沭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第二批工程监理和施工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第二批工程位于河东区、郯城县和临沭县。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3个标段:
标段1:对河东区项目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标段3:对郯城县项目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标段4:对临沭县项目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5月11日~5月20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水利服务中心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水利服务中心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水利服务中心
        郯城县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临沭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全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伟
电话(传真):0531-86952689
电子邮箱:slzb79@163.com
网址:www.slzb.com
Tags: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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