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将本次施工招标7标段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含招标代理费、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由3556万元修改为3908万元,超出该限价的报价无效。
2、施工7标段工程量清单“1.1穿小清河钢管顶进 φ2660*30”项目名称修改为“1.1穿小清河钢管套管顶进 φ2660*30 ”。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此澄清文件后,将加盖公章的回执扫描件发送至swzb84@163.com邮箱,谢谢合作。
招标单位: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