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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如意湖至二水厂供水管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城市如意湖至二水厂供水管线项目已经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禹审批【2020】86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禹城市第二水厂扩建配套项目,敷设管径DN600管道13.7公里,双管敷设。
本次招标共分7个标段。其中:建设实施代建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采购4个标段。
建设实施代建标:对禹城市如意湖至二水厂供水管线项目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监理标:对禹城市如意湖至二水厂供水管线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 营业执照. 2. 资质证书. 3.投标保证金.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 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 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8.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9.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施工标:禹城市如意湖至二水厂供水管线项目初设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等。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400万以上项目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
采购1标:阀门类等购置。具体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项:  1. 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 投标保证金.
    采购2标:PE管等购置。具体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项:  1. 营业执照. 2. 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
    采购3标:PE管等购置。具体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项:  1. 营业执照. 2. 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
采购4标:钢骨架复合PE管等购置。具体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项: 1. 营业执照. 2. 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2 监理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3施工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项目经理,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4 采购1标投标人要求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5 采购2-4标投标人要求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标,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现场安装指导、调试以及质量保修期服务。由生产厂家自行生产产品投标,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最好使用公司账户。
6.3本次招标,建设实施代建为非电子标,其余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2日08:30:00~2020年7月26日16: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自行下载。
8.3 参与非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6日(每天上午08:30:00~11:30:00,下午13:30:00~16:00:00,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40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8.4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售价¥700.00元/标段,其余标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郝主任
联系电话:0534-8955970
地址:禹城市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汪平  许飞
联系电话:0531-86593695
电子邮箱:slzb80@163.com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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